各学院:
根据《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》和学校的统一规划,“十三五”期间,学校拟将“教师短期因公出国(境)交流项目”调整为“青年教师国际名校访学支持计划短期项目”,结合人事处“青年教师国际名校访学支持计划”同步实施,逐步提升师资队伍国际化水平,丰富学校与世界名校合作。具体项目内容如下:
一、选派计划:
1.选派类别:短期出访;
2.派出期限:3周-4周;
3.选派规模:40人;
4.派出时间:录取人员必须于2017年内执行该项目。
二、资助范围及标准:
1. 往返旅费:欧美国家最高资助10000元人民币;亚洲国家及台湾地区最高资助7,000元人民币;香港和澳门地区最高资助5,000元人民币。
2. 境外费用:参照《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》,国际合作处资助境外期间生活费和公杂费;境外住宿费用由个人经费承担。
3. 护照和签证费用:实报实销。
三、申请条件:
1. 热爱祖国,热爱社会主义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,身心健康。
2. 具有博士学位并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教师(海外博士学位获得者优先资助),原则上45周岁以下。
3. 有娴熟的英语(或所申请国家及地区的官方语言)交流能力。
4. 拟访学单位合作人员应为全球排名100名以内学校或全球排名50名以内学科的著名学者(以QS2016排名为准)。
5. 已与国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关系,开展了实质性合作,并具有后续合作潜力。
6. 本项目不资助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; 配偶或子女在国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(拟前往国家与家属所在国家不同者可以申请)。
7. 对已受过资助教师实施隔年资助,并需提供前一次合作研究的最新进展。
四、选拔办法:
1. 选拔方式:遵循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采取“个人申请、单位推荐、现场答辩、择优录取”的方式进行选拔。
2. 本次申请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,请各位老师于2017年3月31日前登陆国际合作处“国际合作业务系统”进行在线申报(业务系统填表与审批操作使用手册详见附件),各学院相关负责人于2017年4月10日前完成网上审核工作。逾期未完成审核的申请,将不能参加本次选拔;该项目不能跨年申请。
3. 评审录取办法: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现场答辩评审,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选派人员。申请人答辩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。
五、出访派出手续:
受资助教师按照《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因公短期出国境管理规定》办理因公短期出国(境)派出手续。
六、注意事项:
获批人员在外期间,须严格按照已提交的工作计划与国外合作伙伴开展合作交流,不允许利用项目资助开展与项目无关的考察观光等其他活动,否则国际合作处将不予资助。
七、联系方式:
地 址:友谊校区毅字楼国际合作处综合科724办公室
联系人:关 梅 李自伟 88492267
业务系统技术支持:王 刚 13809193124
邮 箱:liziwei@nwpu.edu.cn
附 件: 《教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》流程填表与审批操作使用手册
国际合作处
2017年3月1日